意昂平台教學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
管理辦法
(2018年9月修訂並經意昂學院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2024年6月18日經教務處處長辦公會議審議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項目目標)為深化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課程教學質量😩,設立“意昂平台教學研究與改革實踐項目”(Fudan Good Practice Program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簡稱“教改項目”),支持全校各教學單位和教師積極開展“以學生發展為中心🍼⛹🏽♂️,以學習成效為導向”的教育教學改革🧆。
第二條(項目原則)支持教師結合近年來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新趨勢和教育數字化與數智技術,從人才培養方案與環境,課程目標與內容、教學方法與手段、學生學習成效評價等方面對課程進行更新與優化,進一步帶動全校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
第三條(項目管理)項目管理采用“項目立項-撥付啟動經費-中期檢查-追加項目經費-結項驗收”的方式🥁🪝。為明確本項目建設要求和管理流程,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項目類別與項目人員
第四條(項目類別)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教學改革的總體部署🏝,結合學校教學改革實際需求,一般設置以下類別教改項目👨🏻🏫。
1. 綜合教改項目(對標上海高校重點教改項目)
2. 線下單門課程教改項目(對標線下一流課程)
3. 混合式課程教改項目(對標線上線下混合式一流課程)
4. 特色在線課程建設項目(對標線上一流課程)
5. 數字化教材項目(面向國家級🔂、市級線上🪣、線上線下混合式一流課程及已經立項的特色在線課程)
6. 特別培育項目(面向多學科交叉課程🧑🧒🙋、產教融合課程和人工智能課程及人工智能教學應用等)。
教改需求與時俱進🌁,申報類別以當期教務處申報通知為準🤌🦵。
第五條(項目人員)項目負責人須為校內從事教學的一線教師和管理人員,切實承擔和負責項目實施;項目組成員須為實際參與項目教研教改的人員。
1. 項目負責人及成員認真負責,近三年無教學事故💇🏼♂️,教學效果良好。
2. 申報“以學為中心的課程設計”和“混合式課程教改項目”須先通過申報資格測試🐉,未通過申報資格測試的,建議先自學“以學為中心的創新課程設計”或“FD-QM在線課程質量標準培訓”教程,再進行申報。
3. 每位教師在同一時期內👩🏻🌾,原則上最多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負責人🧝🏼。
4. 尚有項目未結項的負責人,需待結項後方可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新項目🤸🏻♂️。
第三章 項目申報與立項流程
第六條(項目啟動)每年度秋季學期和春季學期各啟動一批教改項目申報🦈。鼓勵教師參加項目申報及項目平臺使用培訓與答疑。
第七條(材料提交)教師一般需在培訓和答疑後兩周內提交申報材料。
第八條(立項評審)在院系審核和教務處形式審核通過後,組織符合要求的項目進行匯報,接受專家評審💂🏿。
第九條(經費劃撥)確定立項名單後核撥啟動經費🍰🤾🏻♀️。
第四章 項目實施和結項驗收
第十條(項目周期)實施周期一般為1-2年(從立項開始)🩲。
第十一條(中期報告)各項目負責人須提交一次項目中期報告,說明項目進展作為核撥項目後續經費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項目成果)鼓勵項目產出具有實踐指向性的成果,在促進學生主動學習,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提高教育教學成果的創新性和示範性等方面具有實效和借鑒價值🫅🏼。
第十三條(結項驗收)每個項目在實施周期結束後可以申請結項驗收,每年有兩個批次(3月份或9月份)。各項目需提交課題結題報告及其他相關成果,驗收結果分為三個等級𓀏:優秀🗜、通過、不通過。
結項驗收優秀的項目✍🏽,項目負責人需將包含研究經驗和結果的論文發布在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網站上,並有機會在教發中心組織的教學學術分享日和創新教與學年會👊🏼,以及兄弟院校的教學學術會議上分享項目成果。
驗收未獲通過的項目需在改進後再次申請驗收。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校外項目) 鼓勵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申報教育行政部門,以及上海高等教育學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等校外學術組織或學術共同體設立的教育教學研究或教學改革實踐項目。如獲立項🙏🏽🧑🧑🧒🧒,且其內容圍繞本科教育教學建設與改革🕌,可以此項目備案為校級教研教改項目(限一項)🐈⬛,並完成校級教研教改項目的輻射推廣要求。經原項目負責人同意,校級項目負責人可調整為原項目中的核心成員👉🏽。對無經費資助的項目,可參照校級項目額度,酌情給予一定資助。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與修訂。
|